九届五次

泰灵塔提案的答复

2007-03-15    浏览次数:8152    返回列表

    关于泰灵塔的提案,是我本年提案的重点,也确实是热点。自从这个提案上网公布以来,在网上留言的,qq上留言的,发电子邮件的,给我打电话的已经超过100人次。我也曾给多家媒体表示,希望他们能够来关心这个问题,共同促进这个问题的解决。然而,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对此没有反应,就和我在网上发出京杭运河紧急呼吁却很少有人响应一样,正是因为这,我常常感到很郁闷,很孤独。但不管怎么样,我通过自我反省,认为,我这样做并没有错,我问心无愧,因此,我仍将无怨无悔的做下去,因为,我的血总是热的。

    今天,我把民政厅关于泰灵塔提案的答复公布出来,也算给那些关心和受害的人传递一个信息。我要说的是,虽然答复达不到大家的满意,但今年政协能给我立案,民政厅能诚恳地答复,还是一个进步,而且,从答复中,大家应该了解到,济南市政府,从来没有停止过解决这个问题的进程。这还是好的。因此,“我们的同志,在困难的时候,要看到成绩,看到光明,要提高我们的勇气,我们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山东省民政厅

 

签发人:宋军继    [2007]鲁民提字第7

(C)

对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9050076

提案的当面答复

许云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迅速、妥善、切实解决泰灵塔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泰灵塔陵园改编为公益性事业单位问题

    公益性事业单位,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单位,只有报经人事编制部门审批,才可以建立。长清泰灵塔是经营性的塔陵园,不具备建立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因此,您在提案中提出成立长清泰灵塔陵园管理委员会,为省民政厅属下一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建议,目前无法实现。

    二、关于泰灵塔陵园今后的经营发展问题

    经过积极协调和沟通,济南市和济南市长清区政府已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决定由该公司接管长清泰灵塔陵园。目前,各项交接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以管理委员会模式对泰灵塔陵园实施监管的建议,可以提请济南市政府在处理泰灵塔问题领导小组的协调下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协商办理。下步,省、济南市和济南市长清区民政部门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加强对泰灵塔陵园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三、关于对泰灵塔陵园有关问题的处理

    您提出的处理泰灵塔问题的建议,对于解决目前泰灵塔陵园存在问题、做好下步陵园的经营与管理,都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目前,济南市政府已专门成立了处理泰灵塔问题领导小组,您可将此建议提请济南市政府处理泰灵塔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办理。

  

 0 O二月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