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五次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我省通信电缆屡屡被盗问题

2007-02-04    浏览次数:873    返回列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我省通信电缆屡屡被盗问题

科技界   省民盟  交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许云飞

2006年以来,随着铜的价格不断上涨,我省各地通信电缆被盗问题日益突出。据了解,1至7月份全省网通电缆被盗发生6509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6691万元,1至10月份全省网通电缆被盗共发生14868次,直接经济损失已高达15839万元。在信息越来越重要的现今社会,电缆被盗给社会造成的间接损失要比通信公司遭到的直接经济损失还要大很多倍。这个问题不仅已经严重影响山东正常的通信服务,而且对全省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尤其对构建和谐社会已经产生了极大地负面影响。

为遏制电缆被盗问题,山东网通公司等采取多种措施,包括组织员工白天完成生产维护,夜间进行巡逻值班;投入资金给各网点加装电缆防盗报警器等,耗费了相当大的人力、物力。各地公安部门也积极侦破,打击偷盗势力。据统计1至10月份全省破案748次,判刑424人,在一定程度上也确实打击了社会偷盗势力的气焰。但是,由于山东的通信线线路数量大、分布广,偷盗分子往往在夜间荒无人烟的地段团伙出动,使用较先进的切割工具,机动作案,作案速度快,因此防范工作难度非常大。无法在根本上解决目前猖獗的电缆被盗问题。从公安介入的角度看,由于破案率比较低(仅占整个被盗次数的5%),量刑较轻,现场抓获的可能性也非常小,因此,不能在根本上震慑和遏制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解决电缆被盗问题,财产损失很难追回,为社会经济造成的损失无法弥补。

目前已临近年底,各地也已进入农闲季节,预计电缆被盗问题将更加严重。据了解,网通青岛公司10月份发生盗割电缆案件70多起 ,尤其是10月下旬,每天都发生6~8起盗割案件,电缆被盗事件愈演愈烈。保守估计,2006年全年我省因电缆被盗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将高达2.5亿,预计2007年电缆被盗问题仍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电缆被盗损失仍将居高不下。

为此,我建议:

1、省政府应该就通信电缆保护问题下一个专门的文件。文件起码应该包含如下内容:①说明通信电缆对国家安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②责成各级政府把保护通信电缆问题当作大事来对待,并明令把通信电缆的保护和破坏程度计入各级领导的政绩,作为考核和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③责成宣传部门利用宣传工具和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造成人人都认识保护公共设施、保护电缆的重要意义,个个憎恨破坏公共设施和盗割通信电缆行为,盗割通信电缆者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环境氛围;④责成公检法依据有关法律对盗割通信电缆的犯罪分子采取法律行为,予以严惩。但又要以民为本,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注意人性化,防止简单化、形式化、表面化。

2、通信电缆的拥有和管理单位,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从思想意识上、组织机制上、手段方式上开展保护通信电缆的专项工作。要善于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进行保护和防治;要善于利用经济杠杆、经济行为开展保护和防治;要善于运用高新科技、先进手段开展保护和防治。

3、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废旧物品收购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堵住犯罪分子销售被盗电缆的发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