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四次

关于加快我省老年事业发展步伐的建议

2006-03-22    浏览次数:2889    返回列表

关于加快我省老年事业发展步伐的建议

山东,具有9000万人口的人口大省,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四。

1、随着几代同堂的家庭逐步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据调查,约有3.40%的老年人赞成在社会养老机构度过晚年。但是,我省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偏少,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2、社区服务不到位,不能满足现在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老年人生活主要在社区,但目前社会为老年人服务网络很不健全,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少,公益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市特困老人逐年增多,每年市政府财政拨付的救助款也只是杯水车薪,社会救助力度不够。

3、老年事业、老年产业发展尚未形成规模。从事老年工作的服务机构偏少,人员少,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要求,特别是基层老龄组织机构尚不健全,信息不畅,工作条件相对滞后,给老年事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4、农村老年事业发展更加滞后。农民在养老、医疗保障方面面临更多的问题。与城市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并逐步完善相比,广大农民在面对养老、医疗等同题时,常常遇到更多的困难,有些更是存在制度性的缺陷。

为此我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事业的认识,制定老年产业发展规划。老龄化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在面对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现实状况下,各级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应的老年人口的增幅,就兴办养老机构、整合社区养老资源、培育老年产业发展市场等制定出三年规划或五年规划和长远目标。将老年事业、老年产业发展尽早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2、提供政策优惠,多渠道的兴办养老机构。建造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老年公寓或老年住宅,供有条件的老人购买、租赁或置换,以满足一部分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要;

3、政府买单,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南京从2005年起构建社会化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模式。不仅是南京,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很多老人开始享受到由政府买单的居家养老服务。该模式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利用义务(志愿)服务和便民网点,使老年人在家即可获得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山东也应该采取这种模式,为那些子女不在身边,特别是孤寡、特困、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解决长期的生活难题。

3、缩小城乡差别,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采取激励措施扩大农民参保的覆盖面,加大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政府应考虑以财政资助的形式,逐步增加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津贴;还应该加强村、镇敬老院、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健身、体闲、文化、教育等设施建设,以保证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4、构筑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网络,提高“老有所医”工作水平。要大力发展以老年人疾病为主的特色专科,如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康复专科,给予非营利性医院一些优惠政策,实行较为低廉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将农村卫生院改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服务功能、提高诊疗水平,使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能解决好常见病、高发病的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