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三次

“马路黑洞”的治理是考察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2006-03-22    浏览次数:3296    返回列表

 “马路黑洞”的治理是考察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提高执政能力不是一句空话,执政能力的大小也不是不可度量。群众心中都有一杆秤,可以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情称出其中的分量。“马路黑洞”的治理就是考察一个地区党政领导执政能力大小的试金石。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马路黑洞”伤人问题,我在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就提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马路黑洞”伤人问题》的提案。提案就如何防止此类事情在省城济南的不断发生提出建议:⑴济南市政府主管这方面事情的领导,对这个事关心一下。促使济南市政府有关部门着手关注和解决这一并不很难解决的问题。⑵对全市所有的马路进行一遍普查,对所有的“马路黑洞”登记注册,做到心中有数。⑶、针对所有的“马路黑洞”,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装上井盖,或先装上醒目的标志,待后再装。在进行这一工作时,向“马路黑洞”附近的单位和群众进行宣传,希望他们注意保护和维护这些井盖,共同来做好公益工作。⑷对全市所有的废品收购站和收购点发出通知,绝对禁止收购井盖,即使是破碎的井盖也不准收购,一旦发现,即以包庇盗窃者的名义惩处。同时,鼓励他们提供线索,若提供线索确实收到效果,可通过合适的途径和办法给以奖励。需要特别注意的是,①要使废品收购站和收购点都在有关部门的控制之中,考虑到下岗职工的就业和外来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不建议对这类地下的和非法的收购站、收购点采取一律取缔的办法,而是让他们合法化、公开化,让他们在有关部门的控制下合法经营。②这项工作的范围要扩展,不能局限于济南市城区,要扩展到整个济南市辖地。同时可以报请省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都这样做。这项工作的意义非同一般,衍生的意义这里就不讲了。只要这一头抓好了,就使井盖盗窃者失去了销赃的渠道。⑸通过济南市有关部门下指令性的研究项目,研究方便、实用、易装不易盗、或没有盗窃价值的新型井盖。

应该说本提案对这个问题的描述,措施建议都写得很仔细了。然而,3年过去,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马路黑洞”伤人的事屡屡发生。200462日的《齐鲁晚报》又登出了记者刘洪智写的“马路井坑无警示骑车人绊倒身亡  谁为夜行人的死负责”的报道,我有感于在中央和省领导多次强调“人民利益无小事”、“以民为本”的背景下,在山东省城济南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样的事,作为省政协委员再次就此事撰写《必须有人为马路黑洞伤人负责》的提案,强烈要求省和济南的领导们,就此事亮相表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出“必须有人为夜行人的死负责!必须有领导为这件事始终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马路黑洞’屡屡伤人的事负责!”的呼吁。

时钟在走、一切在变。路变宽了,GDP变多了,我变老了。但是“马路黑洞”伤人没有变,过不了几天就会伤人一次,就在2005年初,“马路黑洞”伤人的事又在济南重演。

“马路黑洞”治理的问题,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我终于听到了这样的议论:“现在领导天天讲提高执政能力,可连个马路井盖丢失的问题都解决不好,怎么解释?”由此可见,“马路黑洞”问题成了领导执政能力的试金石,问题的严重性已经不言而喻了。治理“马路黑洞”已经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大题不能小做了。

为此,我建议:

1、根治这块顽疾,关键不在“方法”,而在态度。态度是什么?就是把“马路黑洞”的治理和执政能力挂钩,和是否以人为本、“三个代表”挂钩,和是否实施科学发展观挂钩,和党与政府执政能力的大小挂钩。与群众的呼声保持一致,把“马路黑洞”的治理看成是考察领导执政能力大小的试金石。只要有这个态度,治理工作就不会抓而不紧(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毛主席说),只能有这个态度,我们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才能为解决好这个问题打下基础。

2、人大和政府应制定打击偷盗下水道井盖者的相关法规。对偷盗井盖要有专门的司法解释。偷盗价值不能光计算井盖的,还要计算造成的间接损失;对罪犯不但要按盗窃罪论处,还要以破坏社会公共安全罪论处;对收购井盖的废品回收站、小工厂,一经发现要从重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几年内不准从事该行业;对那些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也要立法追究其责任;对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应加强法制宣传。

3、治理马路井盖丢失问题,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市公安、工商、城管、市政,供销社等部门应该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卖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通告》。小偷为什么要偷井盖,是因为他们第一有利可图,第二有回收的地方。我们的城市管理不严、监管不利是小偷偷了井盖后有销赃的地方的主要原因。所以,一定要堵住源头。通告首先要求所有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企业、站点立即停止收购各类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进行自查清理,并规定一个合理的时限,在规定时限前分别向所在地派出所、工商所报送自查清理结果。一方面,规定所有无照或超经营范围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另一方面,凡售卖废旧金属的企事业单位,需持有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个人拾捡的废旧金属,需持有街道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和本人的身份证;凡售卖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企事业单位,需持有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站点售卖,严禁非指定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站点收购;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以及指定的收购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的企业、站点,在收购废旧金属和井盖等城市公用设施时,必须查验并如实登记向其售卖的单位名称和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以备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售卖或收购无合法来源的井盖等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盗窃井盖等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的;收购或窝藏盗窃的井盖等公用设施及其废旧金属的;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站点,不按规定验证登记、收购严禁收购的金属物品的;拒绝、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和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盗卖、收购井盖的行为,对举报或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并在各种媒体上反复公示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市政公用局、市供销社等部门的举报电话。

4、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要把城市道路上的窖井产权明确地落实到各个相关单位,只要出了事就找相关的单位。相关的单位要划片到人,哪一段的井盖归谁负责,都要有明确的责任,谁的责任区丢了井盖不知道、不去补、出了事,追究相关的责任人。

5、发动群众,发挥社区效能。目前市政部门专门负责窖井盖维护的工作人员很少,不可能每天在大街小巷实地察看情况。另外,小偷也都是选在夜间偷窃井盖,难于防范。因此,必须发动群众,发挥社区效能,与居民委员会建立联系机制,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到城市公共设施的维护中来。要通过宣传部门指导媒体大力宣传偷盗井盖造成“马路黑洞”的危害,大力宣传治理“马路黑洞”的有关法规,营造一个发现偷盗、破坏井盖、收购被盗井盖的现象时,能勇于制止,敢于举报的氛围。全民动员,群策群力;小区和街道办事处,市民和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作战,治理“马路黑洞”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盗窃窖井井盖的窃贼无处下手。据了解,槐荫区道德街辖区内就活跃着反扒防窃小分队,小分队晚上巡逻,居民发现情况后也及时进行举报,因此,目前道德街辖区内已基本不再丢失井盖子。

6、设立统一的监管部门,将全市所有窖井登记入库。各井盖产权单位联网,形成资料共享、相互提示、快速维修、统一调度的管理格局,同时增设公开电话或电子信箱,为市民反馈信息提供一个平台。

7、舍得投资,应用新产品。近几年,防盗井盖的专利不少,但真正应用的却不多。究其原因,一是资金不足,二是领导重视不够。对付马路黑洞,要舍得下本钱,要运用科技专利产品,要让小偷们撬不开、砸不坏、偷不了、拉不走。据了解,一些窖井井盖丢失严重的路段和小区内曾尝试使用防盗井盖。所谓防盗就是将井盖与井座用一个很粗的铁轴连为一体。谁知没过多久,工作人员就发现这防盗井盖也被小偷用工具将防盗轴撬断后偷走了。在发现防盗井盖不能防盗后,各区市政部门  开始尝试使用复合材料制成的贼不偷窖井井  盖。这种贼不偷井盖有的由硅塑材料制成,有的由镁等合金制成,无法当成废铁卖掉。如新经十路上的窖井井盖全部使用了贼不偷。为了防止贼不偷被偷走,井盖上面还专门印上了经十路专用等字样。即便小偷将这种井盖偷走,既没法砸碎后当废铁卖,也没法整个地倒卖给他人。据了解,目前还没发现贼不偷被偷情况。但该井盖的耐压性还需时间检验。广东省深圳市给井盖加锁防偷,制造没有收购价值、非金属的水泥井盖。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近期开发出利用复合材料压缩、坚硬如铁、没有收购价值的新型沙井盖,这些措施都对窖井井盖的防盗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值得我们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