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三次

关于关于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建议

2006-03-22    浏览次数:4260    返回列表

关于关于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建议

 

2年来,在村村通公路政策与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双重推动下,大量农村公路建设完工、投入使用。这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激活农村经济、建设乡村文明、使山东农民走上全面小康、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公路建设是发展,公路管养也是发展,如何解决乡村公路的管养问题? 必须引起重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目前已经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有以下几点: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后,基层干部群众认为行路难问题解决了。可以高枕无忧了,再也无需扛着铲锹去养护马路了。事实上,一些农村公路建成以后,由于失管很快就损坏严重,致使公路的使用寿命大为降低,据统计,投入使用的农村公路提前损坏率约为60%,有的还不到一年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不足正常使用率的十分之一。

二、资金缺乏保障。大多数地区的县(市、区)、乡()两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基本不列入预算,加上相当部分村级经济状况较差,在化解乡村债务、减轻农民负担及农村税费改革情况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筹集变得更加困难,各级政府财力又有限,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得不到保障。

三、管理体制不顺。由于受认识不够、界定不清、资金筹集难等因素的制约,政府职能部门对农村公路管养问题常采取回避态度,致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不顺畅。说不管,大家都管得着;说管,谁都不真正管。讲权利分效益时,大家都说有份,都要分享;讲责任摊任务时,大家都说不归自己管辖,没有责任和义务,互相推诿。有的地方出现无养护机构、无固定养护人员、无养护经费、无养护机具的“四无”状态,

四、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体制不顺,管理机制更难建立。不少地方的农村公路,或无约束监督机制,或无养护管理机制,或无管理考核机制,或无奖惩激励机制。造成农村公路管养没有生气、没有活力,效率奇低、效果极差。为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明确管养主体。虽然《公路法》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但从法律角度、便于管理和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农村公路应属乡村公路范畴,属乡镇统一管理;同时,农村公路所在乡镇又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所以,乡镇负担管养农村公路责任合情合理。县区交通局县乡公路科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基层单位,负责市交通局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生产计划、生产技术、生产质量等工作,并对未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县区专职养护工程技术人员按管养里程每100公里至少3人配备,设有养护工程师1人、桥涵养护工程师1人、统计员1人,并配备养护用车。乡镇根据实际设立不少于2人的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未列养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2、建立管养体制。当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突出问题是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因此,各级政府要尽快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办法”应明确农村公路管养实行以村为主体、乡()政府统一领导的养护体制。各乡()应成立农村公路管理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由乡()政府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县(市、区)交通部门指导,统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县(市、区)交通部门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配备业务人员,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百分制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做好养护管理工作。各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则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组建养道班、季节性养护、流动性养护、义务分段养护、村民承包养护、委托养护等多种形式。同时,各村级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应结合绿色通道的建设,按照谁种植、谁管理、  谁受益的原则实施。

3、建立管养机制。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农村公路养护及道路的大、中、小修任务由各乡()农村公路管理站组织专职养护人员、通过招标办法落实养护管理;对路短、养护技术难度低的村级公路的路面日常保洁、养护,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竞标,把路面保洁等日常养护任务承包到人。鉴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来源缺乏,应尽快出台以奖代补的奖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县(市、区)交通管理部门成立农村公路考评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检查、考核。日常工作由县(市、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对受检单位公路路况和养护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根据评比后的得分情况,兑现以奖代补资金。经年度考核,养护投入不足、完不成养护计划和好路率计划的,对管理单位给予警告。违反路政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污染或影响道路畅通的,依据路政管理有关处罚规定执行。对路政管理工作不到位、路政案件发现不及时造成重大道路堵塞事件、路政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警告和相应处罚。

4、落实资金渠道。资金来源一是区、乡()财政资金,二是村自有资金,三是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四是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资金。一般来讲,县道建设养护资金来源市专项资金补助和县乡两级自筹资金,乡道建设养护资金来源是县乡自筹,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来源是乡镇自筹。政府应尽可能设立镇级油路养护基金,市财政建立镇级公路养护基金专户。养护基金的来源包括上述几个部分的筹集,还可通过各区、镇每年拿出财政转移支付民办交通费的30%50%,交通部门每年筹集部分,市财政每年配套部分共同作为养护基金。镇级油路养护基金的使用,由各区、镇、村提出申请,市交通部门根据申请与各镇、村签定养护合同,并报市政府备案,镇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按合同组织施工。其使用情况,由市政府组织考核,接受市减负办、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另外,还可采取将公路旁树木经营权和公路冠名权拍卖,公路两边土场和山场内优先开发权换取的升值收益分成、上级交通部门提供的以奖代补资金等办法,筹措资金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同时,针对近期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还可广开筹资渠道,完善融资机制,既争取省、市及各商业银行的支持,又面向社会,采取多元化融资方式,树立敢于负偾的意识,建立借、用、还新机制,实现了公路建设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5、提高管养水平。(市、区)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所有公路管护领导小组成员和具体管护人员的技术培训,通过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对公路养护内容、措施、质量要求等进行详细授课,普及公路养护基本知识,提升养护人员管养水平。为做到时时管理、天天养护,主管县交通局应该制定镇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要求各镇村公路管理站每月对辖区内的镇村公路进行检查评比,确定优、良、次、差等级。交通局经常召开站长例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各镇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将工作着力点放在全程跟踪上,围绕全县公路养护工作中的焦点、难点,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在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县镇公路部门每季度组织各镇村公路管理站对全县镇村公路的养护质量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存档。每半年组织各街道镇村公路管理站对全区镇村公路包括站容站貌、镇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路政管理等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定。为了保护县乡公路不受损坏,交通局抽调人员组织专班,并在每个道班设立一名路政稽查员。他们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公路沿线群众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爱护公路的自觉性;坚持巡路制度,重点对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路肩上堆放杂物、挖掘路肩和植树台、破坏公路和路树、超限车上路行驶、在路旁搭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治理惩处。

6、管养信息化、规范化。为使镇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应该协调各乡镇对全县镇村公路进行界线划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哪条路属于谁管理一目了然。还应注重乡村水泥()路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在新建公路完善标志、标线,满足公路使用功能,在山岭、陡坡、急转弯等路段,健全相应的安全配套设施;在公路沿线醒目位置设置公路宣传教育牌;在捐资建成的公路,适当位置树碑,昭示公德,传教后人。在此基础上,他们对所有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对每一条农村公路的起止点、道路结构、两侧绿化、管线埋设、边坡结构、隶属关系和管理人员的详细情况说明及养护检查考核记录一一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