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三次

关于加快山东老年事业发展步伐的建议

2006-03-22    浏览次数:1251    返回列表

关于加快山东老年事业发展步伐的建议

   

截止2003年底,山东省60岁以上人口有1137万,占全省总人口9070.83万的12.53%,其中80岁以上的老人有197.841万,占老年人口的17.4%,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有四。

    一、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偏少,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随着几代同堂的家庭逐步减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目前,山东省乡镇敬老院有85038张床位,平均农村每1万老人为94.8张。全省养老机构总床位数107990张,平均每1万老人为95张。据调查,约有3.40%的老年人赞成在社会养老机构度过晚年,如此推算在今后数年内社会养老需求床位约408000张,供求矛盾突出。

    二、社区服务不到位,不能满足现在老年人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老年人生活主要在社区,但目前社会为老服务网络尚不健全,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得不到及时解决。老年人活动场所少,公益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城市特困老人逐年增多,政府财政拨付的救助款也只是杯水车薪,社会救助力度不够。

    三、老年事业、老年产业发展尚未形成规模。从事老年工作的服务机构偏少,人员少,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的要求,特别是基层老龄组织机构尚不健全,信息不畅,工作条件相对滞后,给老年事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四、农村老年事业发展更加滞后。农民在养老、医疗保障方面面临更多的问题。老年事业也存在城乡发展不均衡  的弊病,与城市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健全并逐步完善相比。广大农民在面对养老、医疗等同题时,常常遇到更多的困难,有些更是存在制度性的缺陷。

为此,我建议:

1、进一步提高对老年事业的认识,制定老年产业发展规划。老龄化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在面对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现实状况下,各级政府应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应的老年人口的增幅,就兴办养老机构、整合社区养老资源、培育老年产业发展市场等制定出三年规划或五年规划和长远目标。将老年事业、老年产业发展尽早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2、多层次、多方位发展养老事业,保证“老有所养”的措施落实到位。一是提供政策优惠,多渠道的兴办养老机构,以满足一部分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的需要;二是建造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老年公寓或老年住宅,供有条件的老人购买、租赁或置换。三是整合社区信息、硬件、人力等资源,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3、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做到“老有所乐”。城市里应该在城市规划、园林布局、道路建设等方面多考虑老龄人的特殊情况。多建一些小花园,多设置一些适合老人健身活动的设施,多办一些适合老龄人参加的文娱、体育活动,多组织一些老年人歌咏队、秧歌队、书画社等团队,多修一些适合于老人行走、歇息的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采取激励措施扩大农民参保的覆盖面,加大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力度。随着经济的快速协调发展,政府应考虑以财政资助的形式,逐步增加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津贴;还应该加强村、镇敬老院、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健身、体闲、文化、教育等设施建设,以保证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4、要加快构筑老年人医疗卫生保障网络,提高“老有所医”工作水平。要大力发展以老年人疾病为主的特色专科,如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康复专科,给予非营利性医院一些优惠政策,实行较为低廉的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将农村卫生院改建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大服务功能、提高诊疗水平,使广大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能解决好常见病、高发病的医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