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三次

关于关注大学生打工问题的建议

2006-03-22    浏览次数:2394    返回列表

关于关注大学生打工问题的建议

 

先看下面一则报道。

据《北京晚报》1111日报道,112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某工地,讨薪的 25名工人被锁在工地院子里。随后30多名便衣男子持铁棍,拿砖块对讨薪者一顿毒打。其中有3人还用灭火器向工人喷射干粉,造成多名民工受伤。此事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特意作出批示,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需高度重视,曾培炎副总理也要求建设部门在春节前清欠完去年底前拖欠的所有农民工工资。据悉,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民工被打,这么一件并不是很大的事惊动了总理。总理、副总理批示,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已经被刑事拘留。这说明了什么?起码可以说明这样几个问题:

1、总理关心群众的疾苦,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群众利益无小事”。总理、副总理好。

2、有关部门或者是麻木不仁,或者是行动迟缓。有愧于总理,有愧于人民。如果这样的事也要等到总理、副总理关心才采取措施,那些部门真的该换脑子、或者换领导了。

3、刑事拘留的是“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这点很重要,如果只惩办具体行凶的人,把“涉嫌对此事负责的”领导放在一边,实在是本末倒置,抓了芝麻,丢了西瓜。我记得以前有句口号叫做:主谋必究,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黑社会、黑道的特点就是,黑道的头目往往不会自己杀人施虐,而是指使手下的人去行凶。如果我们只以直接行凶者作为抓捕对象,那不正好被黑道的头儿牵着鼻子了吗。由此,得出一个结论:讲法,不能一味照搬西方,认为西方的什么都好,按照西方的法律办就是“民主”。其实有许多地方,我们就比他民主得多,惩治罪犯、尤其是惩治罪犯头目的方法要高明得多。上述的“主谋必究,胁从不问,受蒙蔽无罪,反戈一击有功”就好的很。不要认为法是通用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就是有区别。所以,发生殴打民工事件,立即刑拘“涉嫌对此事负责的工程项目部经理等三人”是完全正确的。

民工讨债问题在总理的亲自关注下,已经大部分得到较好的解决。今天我在本提案中提请领导和有关部门关注的是比普通民工更可怜的打工者:大学生打工者。

先看几则报道和材料:

日前,天津市南开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商学院等15家高校的百余名大学生在天津市长风大厦聚集,因被欺骗要求天津津滨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先前收取的保证金。据悉,该公司负责人张春等4人已被天津市警方刑事拘留,一名涉案律师在逃。为减轻经济压力或增强社会实践能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走进社会,或忙着找家教,或到公司去打工。然而,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勤工俭学的行为,也给了一些黑中介和居心叵测的雇主以可乘之机,大学生校外打工遭遇十面埋伏。有关人士分析说,目前我国的兼职市场较一般市场仍比较混乱和不规范。尤其是大中专学生短期就业系统不完善,是大中专学生打工被骗的深层次原因。当务之急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学生短期就业系统。(新华社记者刘海峰)

上面讲的是外省的,下面向大家叙述的则是发生在我们山东省潍坊的事。

“我们是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的学生,今年暑假在外给一个叫郭洪的老板打工,打筑混凝土,老板耍赖,拖欠500多元工钱。我们便和同学们去要,要了几次,老板找各种理由不给钱。最后这次,老板打电话叫来八九个人,说是收保护费的,把我们几个人打了。孙龙和任光文伤势较重,住了四天院,住院费和医药费是学院垫付的。这件事情至今尚未解决!”

“在今年暑假期间,我们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的九名学生在宝通街边一工地打工,打工之前,我们双方有口头协议;每天干完活后发工资,并承诺,每日清算工资。后来几天,工地负责人郭洪不兑现承诺,拖欠我们工资500余元(其中270元在要求下打欠条,剩余的未打欠条),当我们向老板要求发工资时,他接二连三的推辞,在我们停工之日,仍未清算。我们多次去要钱,老板郭洪以各种借口推辞,由于我们去的次数多,郭洪有些烦。因工程即将结束,我们担心找不到郭洪要钱,于是我们找到了学院领导帮忙解决。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冯霞答应帮助我们,然后让我们叙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让我们写清欠账清单。我们送给冯处长清单,冯处长说:“钱也不多,你们先自己再去要一次,工地再不给的话,学院再出面。”我们跟冯处长说:“上几次去要,老板对我们态度极不好,要打我们。”冯处长说:“你们多去几个人,他们还敢打你们,今天你们再去一趟,不要少于六个人。”于是我们在2004910日下午3点钟又去找郭洪,我们9个人到工地要钱,有6个同学在工地附近等我们。在工地办公室老板郭洪一开始就对我们态度极不好,我们和他讲道理,并讲述我们曾经在工地救他性命的事(一次意外,郭洪被380伏电触倒,我们帮他做人工呼吸才救过来)。郭洪听到这话态度有所缓和,说给我们借借,并给一个叫“红玉”的人打电话,我们在屋里等着,其间一个叫“国明”的人来到屋里,对郭洪说:“叫“红玉”过来吧?”郭洪点了点头。一小会后,七八个穿黑衣服的男青年手拿着公文包,有的拿着匕首、砍刀和钢管到屋里,说:“谁叫你来要钱?敢来要钱,这里我收钱”。边说边打我们,把我们的眼镜“拿”下来,用砍刀打了我(孙龙)的头,老板郭洪并不阻拦,还把我推向那七八个身穿黑衣服,手拿公文包的男青年人群中;其中一个男青年打江海朋的胸部,又打他的嘴和脸,把他的的头摁在墙上,然后掏出了匕首;打韩如林的头、眼,踢韩如林的腿;按倒任光文打他的鼻子和脸,(后来经检查是鼻梁骨折),用砍刀拍打他的胳膊,踹他的腿;我们几个人都不同程度的受伤,郭洪觉得打的太重了,就让那些人走了。当时我晕倒在门口,其他几个同学让郭洪打120,郭洪就是不打,只是说让我们到村后的医务室看看,到了医务室,医生看不行,立即打了120救护车把我们送到医院。韩如林打了110,并回学院通知了学院领导和老师,后来听同学说我和任光文被送到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郭洪为了逃避110的追查上了120的车到了医院,郭洪在医院趁我们不注意偷偷遛了。”

我是农村出身的,深知农民挣钱的辛苦,在不到四天的时间里,就花了两千多元钱,我当时感到心疼,就这样不顾学院领导和医院的劝说,擅自出院回到学院(因为当时我们的住院费也没有了,在那里呆着也没什么事,另外我还要上课,已经耽误了好几天了,拉下了好多课要补),老师们都很关心我,都让我多休息,养好身体再学习,我非常感谢他们的好意。

后来刘玉民处长带我去了110那里一次,也没说清什么情况就回来了(其中110值班室人员也推托,说值班时间太晚,要休息)并说没抓到郭洪,可是韩如林在经过他们工地时,他们就在工地上……

是的,今年这个暑假对我们来说是不平凡的,它让我们尝到了社会的冷暖,以前在教室里看关于老板欺压打工者的事,对那样老板很气愤。没想到我们第一次进入社会打工就成了被害者,我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公理?

孙龙   韩如林                        2004/11/13

“我和我的同学是在8月初在郭洪(老板)那里打工的,当初说好是每天40元的报酬,干一天给一天的钱,一天一清帐,干的活就是建电缆通道,全是钢筋混凝土.虽然很累,但是想到一天40元,对于我们一些出身比较困难的学生而言,是一个多星期的生活费啊!渴了,拿起破桶装的凉水,像饮牛似的喝,可是,在3536度的太阳底下根本不管用啊,干活不到十分钟汗又出来了,渴了累了稍微站着歇一下,又接着继续干……,一天下来鞋子成了水泥鞋,脚在里面游泳,头上脸上全是水泥啊,就像刚从泥潭里爬出来似的。有时一干就是一天加上一晚上,再加一上午,那是30多个小时,中间除了吃饭就是干活。

打工的前几天,钱是一天一给的,可是后来,他推辞说明天给吧,明天干完活,又说明天再给吧。心理想,这么多天,给他努力干活,给他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救了他一命,他不会骗我们的,没想到我们想错了,彻底的想错了,他不但不给我们钱还打了我们,到现在我的心还在颤抖。

812日,干完活以后他说手里没钱,让我们半个月以后去拿,而半个月过去了,去要的时候,他又说再过十天,然后骑摩托车就跑了。十天去要的时候,他又说再过七天......

一次次的无奈,一次次的失落.怎么办?心想,难道我们拼死拼活的血汗钱就这样没有着落了吗?

我们不甘心,9月8日,我们又按照他说的日期去了,去了以后,他又说没钱给我们,而我们其中一个同学去年的学费还没交,更谈不上今年的了,现在每天吃一小碗的面条,让谁见了都心酸。我们真不想和他再争论了,我很气愤说"郭队长,我们来一次次的了不止一次了,这次来你说下次,下次来肯定给,可下次来你又说同样的话。我们让你呼来呼去,你把我们当成什么了"。他笑笑说:"我把你们当成鸟"。那一刻我的心在滴血.我气愤的怒视着他,而后强忍着怒气出来了......,他会没钱,这一个工程200多万,建一米20元,一天一晚上,我们给他建20米,他哪天没有数千元钱啊!

——而后,我们想到了学校。9月10日当我们以很低沉的声音讲了事情的经过时,学校领导也很气愤,她说“今天下午你们再去,每次都是你们二个人去要你们八个人的钱肯定不行,今天你们至少去六个人,我就不信要不回来名,要不回来,明天再说”。

9月10日下午3点左右,我们又去了,我们给他干活的8个人都去了,去的时候,他正在睡觉,我们去了以后,他生气的说我们打扰了他睡觉,又说没钱。我们诚恳的对他说:“我们现在交学费,很难,你想想办法,给我们借一下也行,钱不多,500元左右,您一定办的到的。”他就打了两个电话,而后又说其它的。

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半个小时以后,进来七八个青年,带头的一个拿着公文包,进来就喊:“谁,谁来要钱,我是来收钱的,这儿没钱。”一边说着一边从公文包里拿出砍刀、匕首、钢棍来,一个青年过来,把我们的眼镜都拿下来的同时,另一个青年又说:“是你来要钱,是你来要钱。”而后拍打我们的头。

两个青年撕着靠在门口处孙龙的头发,一个青年用刀拍着他的头,我看见后,想冲过去,可刚从床上站起来,一个青年便几拳打在我的胸部,把我按在床上,而后又是一拳,打在我的嘴部,头随即紧靠在了墙上;打韩如林的头、眼,踢韩如林的腿;按倒任光文用拳头打他的脸,(后来经检查鼻梁骨折),这时,其他的青年早已进到房中间,围着打就其他同学。

他们走后,房子里面全是血,孙龙刚走出房子,说了声没事,便昏迷过去了。任光文的鼻子流血不止,我的牙齿裂了缝,断的断,其他的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当时,我们说,快打120,狠心的老板说了声“没事,到村卫生室看看就好了。”后来,村卫生室的大夫看治不了,便打了120。老板为逃避110的追查而上了120急救车到了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老板在医院趁我们不注意偷偷的溜了。

是的,我过了一个很不平凡的暑假,他让我尝尽了社会的冷暖,平常在教室里看关于欺压打工者的事,恨透了哪些坏老板们,没想到第一次进入社会打工竞成了被害者的一员。

我不知道今天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公道了。

江海朋  2004-11-13

这就是发生在我们山东潍坊真真切切的事。这些学生是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的学生。当我了解了这件事后,我真的是被深深地震憾了。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是非如此清楚,性质如此严重的一起事件,9月10日发生,到11月7日我直接给潍坊警方打电话,2个月了,竟然没有得到处理,凶手逍遥法外。于是,我在返回济南后的11月16日,即给省公安厅曲厅长写信反映了这个情况。曲直凡厅长当即作出批示,责成省公安厅督察处和潍坊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那么,这件事现在怎么样了呢?再看这几个学生12月7日和9日给我的来信。

学生12月7日来信:

首先感谢省政协委员许云飞教授、省公安厅曲厅长、督察处顾处长和其他相关领导的关心和帮助,在百忙之中为我们几个人处理这件案子,同时也感谢省政协领导和其他领导的关怀和帮助。

本案的处理经过是这样的:

2004911日北海路派出所的一位警官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给我(孙龙)做笔供。后来在10月中旬,学院刘玉民处长带我到北海路派出所去一趟,也没有什么进展,我们两人就回来了。

2004118日(注意,我117日给潍坊公安局打了电话,对这事的拖延处理表示不满,明确告诉,我将在回济南后找曲厅长反映情况----许云飞注)上午,我正在学院校园内测量实习,突然派出所来人把我接到派出所,并说现在到了年底,把押下来的案子处理一下,并让我找一找其他几个人一起到派出所作笔供,下午韩如林、江海朋也作了笔供,晚上又来了4个警官给任光文作了笔供,并要求我们几个人第二天去到刑警大队做法医鉴定。

20041119日上午,我们4个人(孙龙、韩如林、任光文和江海朋)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复印了病历并到派出所,同时派出所孙所长带我(孙龙)和韩如林去见省公安厅督察处颜督察和市公安局的一位领导,并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下午刘警官送我们去做法医鉴定,当时只有韩如林和江海朋作了法医鉴定。法医说:"我(孙龙)和任光文的材料不全不能做。"随后我们又到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拿了X光片。下午大约16点钟,刘警官说郭红被抓住了,要带我们4个人到派出所认证,并对我们说下周一(1121) 让我和任光文在学院大门等他带我们去做法医鉴定。

20041121日(周一)上午,刘警官让我和任光文在学院大门等他,我们等到下午3点,见派出所的民警没来,我们就走了,我和任光文遂又没做成法医鉴定。

20041122日上午,刘玉民处长带我和任光文一起到了北海路派出所,派出所丁所长提议进行调解,说:赔赔你们的住院医疗费和当时拖欠你们的工资,其它的赔偿一点就可以了。由于我(孙龙)和任光文不了解情况,法医鉴定又没做,不知道情况如何,也不清楚怎么调解,我们说回校与学校和其他几人商量商量。因为我们的法医鉴定没做,下午,学院学生处杨处长带领我和任光文到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去做会诊,然后就将会诊材料和病历送给法医,但是法医不在,我们就将材料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了。这次也没做成法医鉴定。

20041123日下午,刘警官再一次来到学院,带我和任光文等4人去做法医鉴定,由于学院对我们放心不下,学院刘玉民处长、杨处长及唐老师陪我们一起做法医鉴定,接着学院刘玉民处长、杨处长及唐老师又陪我们到派出所调解,派出所丁所长说:"现在有两个方法解决:(1)调解赔偿,赔赔你们的住院医疗费和当时拖欠你们的工资,其它的赔偿一点就可以了。(2)把郭红拘留罚款,然后你们自己再上诉"。我们不知道怎么处理,也就没有立即答应。

20041124日,刘警官让我(孙龙)和任光文过去,接着又让韩如林和江海朋也过去,我们说学院领导派车和我们一起过去吧。刘警官说你们几个过来吧,叫学校来什么人,不用让学校来人了,还要你们复印法医鉴定材料呢,你们别拖延时间了!我(孙龙)说:"我们几个还要考试、做实验、整理实验材料。"找一找老师吧,也没找到,就没过去。

20041125日上午,法医鉴定出来了,派出所的丁所长说郭红愿意赔偿我们的住院费医疗费和拖欠工资,并给了住院费医疗费和拖欠工资共6005元。下午市督察处、分局和北海路派出所的领导到我们学院来说明情况,学院李本才书记等领导接待他们。市局的领导说让我们中的两位去省厅去一下,我(孙龙)和韩如林同意了。

20041126日潍坊市公安局督察处、分局和北海路派出所的领导与我和韩如林一行等人到了省公安厅,见到了省政协委员许云飞和省督察处顾处长,他们一起讨论了这个案子,并着重强调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从省公安厅回来,丁所长让其他的几个(于周春、牛晓柯、董新春)到派出所做笔供。

20041130日,学院杨处长与我们几个人到派出所,派出所孙所长让我们提出赔偿数额,因为不知道怎么赔偿,另外以后怎么办,我们回来商量一下再答复他,接着我们就回来了。

到现在案子还没有处理好。我们也不知道后来该怎么处理。

 

学生12月9日来信:

截至目前为止,犯罪嫌疑人郭红仅赔偿了我们的医疗费和原来拖欠的工资,有人说这是省公安厅压着他们给办的,他们不得不处理。其他的问题至今都迟迟没解决:例如交通费、通讯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这部分费用大部分是当时借同学的,现在一学期快结束了需要偿还给他们,可是派出所调解到赔偿医疗费和原来拖欠工资后,好象其他的是不给解决了。现在尤其是孙龙和任光文病情的后期治疗费用;另外郭红也没到学院给我们师生公开道歉,这是极大的不把学院当回事,不是吗?现在我们学院领导、老师和学生都很关心这件事,有的说北海路派出所这么久没处理是故意拖延时间,想不了了之,现在不处理是靠时间,对派出所的这种做法都非常气愤,难道现在社会变了吗?如果这样,其社会影响是不堪设想的。若不是许教授您向省公安厅说明此事,省公安厅出面解决这个案子,可能现在派出所也不会给我们任何答复,什么结果,我们也不知道,不是吗?

1. 我们的后期治疗费用以及其他费用并未补偿,主要是我们(主要孙龙和任光文)现在留后遗症了,头疼、鼻子疼等。还有江海朋的牙齿也坏了三个。

2. 北海路派出所从某些方面给我们留下来的印象看和我们学院的老师和同学反映,北海路派出所有包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替郭红说话。给我们留下的看不到,但是背地里呢?北海路派出所给我们从某些方面留下来的各种印象看,他们把我们学生当作无知的人,想蒙骗我们。当时去派出所只找我们没经过学校。再例如,1122日我们到派出所,丁所长说:“那几个打我们的几个人是给郭红拉沙子的,郭红欠他们的钱,来要钱的,郭红没说让他们打我们。而且郭红更没动手打我们。还说打我们的几个人拿着的砍刀是从桌子上拿的切西瓜的小刀等,那么匕首和钢管又是何处拿的呢?等等从这些迹象来看,不是把我们学生当作无知的人吗?而且关于赔偿时说:没有精神损失费,意思是我们一共有一二千元的赔偿算了。说不关郭红的事,要抓住其他几个人才能知道事情什么情况等。总之,派出所给我们的感觉,是包庇犯罪嫌疑人。现在学院部分领导、老师和学生对派出所的某些做法很气愤,尤其说是在立法为民,执法为公方面一点没做到。当时派出所的说你们学生不能要出无理的要求,我们学院老师告诉北海路派出所孙所长说我们学生很诚实,诚恳,心很纯洁,(可以从救郭红的生命可以看出我们学生的心是善良的,忠诚的),决不会提些无理的要求,只希望执法部门公平 、公正的处理此事,并给我们学生合理的答复和应该得到的赔偿。

为什么在1119日之前,我们主动报案,而派出所的民警不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