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二次

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关注消防官兵

2006-03-22    浏览次数:1865    返回列表

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关注消防官兵

生命安全的建议

湖南衡阳,2003年11月3日,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中,消防官兵舍生忘死,奋力拼搏,在大火中成功地救出了几百名群众,却没想到被倒塌的房屋夺走了20名消防官兵的生命。

11.3”惨案震动全国,他们为什么牺牲?能否避免这样惨烈的结果?我们该为烈士做些什么?消防官兵在回顾,烈士的家属在追问,被救的群众在思考;领导和有关部门应该反省,政协委员应该献策建言。

我认为,痛定思痛,有三个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第一是必须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必须认识到,这次造成消防官兵英勇牺牲的主要原因是被救房屋的建筑质量存在问题,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又牵涉到建筑企业的唯利是图、质检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玩勿职守等多种原因。其实,大家都明白,建筑业和各行各业的假、冒、伪、劣质量问题的背后,都有管理层腐败的因素。

从调查组公布的材料来看,起火坍塌的衡州大厦从工程立项,到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一直到工程使用,没有一项是合格的。图纸私自设计,任意修改;施工时随意增加建筑面积;通过编造虚假合同和许可证件补办手续;没有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成为制造这起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的第一人,正是他非法建立的豆腐渣工程,一下夺去20位消防官兵的生命。湖南省衡阳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11月15日举行会议,罢免了坍塌的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湖南省人大代表职务。作为衡阳11·特大火灾坍塌事故重大嫌疑人,李文革已被当地警方留置。一个黑心商人为了追逐利益,放弃做人的良知和商业道德是完全可能的,负有管理社会职责的政府部门必须时刻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然而事实又是怎样呢?从批到建到用,衡州大厦中间没有一个环节是经合法审批的,李文革却把它一一搞掂了。如果有关责任部门对非法建设的衡州大厦视而不见,或者发现有问题而不进行细究,这倒很好定性:明摆着是失职、渎职,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处理起来也简单:直接追究当时有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如果情况不像上面说的那样,而是个别领导或直接管理人员被李文革搞掂,对他进行纵容支持,那事情就复杂了——这意味着衡州大厦不仅是一个豆腐渣工程,更是一个腐败工程。夺走20名消防官兵的生命的不仅是无情的砖瓦,更是让人痛心疾首的权钱交易。因此,我的第一个建议就是:要加大领导和管理层面惩治腐败的力度。

第二是进一步抓好建筑业的质量问题。这一问题又有两个方面,首先是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这一类故意不达标的问题。对这一类问题的是非曲直是分明的,我们要做的工作是如何使管理法规健全,管理工作到位,是立法、执法的问题。其次是要开展建筑物在大火中尽量避免倒塌和建筑物倒塌前能发出预警的科学研究。美国的“9.11”事件事后调查表明,是大火使得钢筋熔化才导致摩天大楼倒塌。既然问题的原因找到了,按照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逻辑,就应该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事物才能保持发展和前进。所以,材料学、建筑学方面的科研人员和科研部门,应该投入巨资寻找解决这个问题的材料、控制理论和防治办法。就像SARS病的出现和防治SARS的药物及办法虽然滞后但终将研究成功一样。所以,我建议在进一步抓好建筑业建筑质量的同时,迅速开展建筑物抗大火不倒塌的专题研究,从建筑物的结构、材料、布局、管理,从硬件和软件,从理论和方法等各个方面展开全方位的研究,争取在世界上领先一步解决问题,为保证消防官兵的生命安全做出实际的贡献。

第三是消防部队内部应该考虑如何做好自保的问题。我们提倡为人民和民族利益奋不顾身地牺牲精神,但我们同样要提倡为人民和民族利益竭尽全力保证我们子弟兵生命安全的做法。这两者是统一的。子弟兵也是人民,子弟兵的亲属也是人民。任何漠视子弟兵生命安全想法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对于烈士和他们的亲属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荣誉和补偿,而是教训,是我们如何在以后尽量不发生或尽量少发生这样惨烈的牺牲。所以,我的第三点建议是:消防部队的领导、有关管理和研究部门应该考虑和切实解决如何从防火、灭火的理论、方法、设施、装备上来提高消防官兵在灭火现场自身保护能力的问题。要与时俱进,要创新思维,要下决心采用高科技指导我们的灭火现场。比如在灭火现场设立对被救现场的安全评估和预警系统,为消防官兵配置高保护的头饰服装、能自动定位和发出定位信号的发生器、不需手持的通讯联络设备等等。

总之,我建议,采取切实措施关注消防官兵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