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一次

关于医疗保险的几点建议

2006-03-16    浏览次数:1276    返回列表

关于医疗保险的几点建议

 

目前山东的医疗保险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参加条件比较高。只有单位参加,职工才可能参保。如果职工一旦离开单位,医保也就中断了。个人没有参保的资格,个体职业者也不能享有这个权利。

2、城市收入较低的人群,没有机会参加医保。他们虽然有单位,但是由于没有钱,进不了医保的门槛。

3、农村的人没有医保。所以农民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去医院就医。

4、城市中医疗收费太高,医院的服务态度在服务行业来讲是相当不令人满意的。为此,我建议:

1、出台有关政策,扩大医保范围。

医保既不能只包含有单位的职工,也不能不包含效益不好单位的职工,更不能不包含个人、个体职业者和农民。发展可以滚动,但认识必须清楚,医保应该是中国式社会主义关乎全体公民利益的基本国策。现在,政府应该出台有关政策,扩大医保范围,使得效益不好单位的职工、个人、个体职业者和农民,只要履行一定的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后也能享受医疗保险。

2、出台有关政策法规,旗帜鲜明地扶植、支持城乡开张和经营“平价药店”、“药物超市”。

大量的事实证明,医院的药费已是暴利产业。对此,现在连医院和有关部门也不得不承认,只是用“医院需要这块利润来维持”等观点来阻滞改革而已。十分保守估计,现在的药物,尤其是在医院中出售的药物,其平均“价格泡沫”都在30%以上。再加上有些低价有效的药,由于利润少,医院里故意不经营。所以,实际的“价格泡沫”远超过30%。

所谓“平价药店”、“药物超市”,就是基本剥离了药物“价格泡沫”后的药店。“平价药店”、“药物超市”是辅助医疗保险的重要和有效的途径。这是因为:①“平价药店”、“药物超市”可以解决大量低收入家庭的一般医疗问题,无形中减轻了医疗保险的沉重负担;②“平价药店”、“药物超市”可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使那些没有竞争力、靠垄断暴利为生的医药企业被迫退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③“平价药店”、“药物超市”可以把医院和医生真正引入良性的竞争机制,这种竞争会改进医院的医疗作风,防止腐败的滋生,激励医生改进服务态度,钻研业务,提高素质,从而使广大群众得利。也正因为这样,“平价药店”、“药物超市”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受到了既得利益集团的疯狂反对,如江西南昌市的“开心人”,受控吓、被冲击、被强行撤货、被有关职能部门能频频光顾、被指控为“恐怖分子”,甚至连报道此事的《江南都市报》的记者都受到威胁。山东省省城和各地县市很少或几乎没有建立起这种“平价药店”的原因据了解,也在于此。所以,我郑重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旗帜鲜明地扶植、支持城乡开张和经营“平价药店”和“药物超市”,为我省的医保工作垫上一块有力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