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几点建议
农村公路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投资环境、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因此,山东省在取得以高速公路建设为主旋律的公路主干线建设的伟大胜利以后,从今年开始,将开始掀起山东农村公路建设的高潮。为了扶持和推动这个高潮,省交通主管部门将在未来的3年内投入150个亿,争取使山东农村公路尽快进入现代化的轨道,形成内通外畅、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山东农村公路的建设仅靠主管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从法律和政策上看,这也是不准确的。为了理清思路,使我省农村公路的建设健康发展,我建议如下:
1、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农村公路中的县乡路,由交通部门建养,乡村路则是由群众自建自养,交通部门主要是从行业管理的角度,负责规划和指导。现在交通部门拿出一部分资金,是扶持和补助性质,这与国家投资建设干线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是完全不同的。
2、现在农村的费改税已经基本实现,原先专项用于公路建设的“三提五统”都已转变成农业税的形式。因此,各级政府必须在税收中拨出专款,用于乡村公路的建设。
3、要转变政府和群众的观念,提高乡村公路的地位。农村公路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在一定意义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进而关系到全省经济发展的大局,不能片面地认为它是交通公路部门一家的事,应把它看成是各级政府的职责之一。政府要出台一系列有利于县乡村公路发展的优惠政策,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来考核。
4、加大投入,除了国家和政府加大投入,交通主管部门给与扶植外,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多方集资,多方筹资,提倡个人自愿捐资,受益单位和个人赞助等多种形式筹措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