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五次

关于加快建设“数字山东”的建议

2006-03-21    浏览次数:2878    返回列表

关于加快建设“数字山东”的建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对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他曾明确指出:“四个现代化,哪一化也离不开信息化”。2001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对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领导。2001年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朱基主持召开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他指出,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坚持面向市场,防止重复建设,扎扎实实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会议通过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听取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曾培炎关于"十五"期间国家信息化工作的初步考虑和2002年工作重点的汇报。会议指出,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我们面临的历史机遇,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国家信息化必须遵循以下方针:第一,坚持面向市场,需求主导。第二,政府先行,带动信息化发展。第三,信息化建设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第四,既要培育竞争机制,又要加强统筹协调,努力为信息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按照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杜绝各种网络和系统的重复建设,防止一哄而起。第五,既要重视对外开放与合作,又要加强自主科研开发。

据了解,未来五年,福建省将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使福建省信息化技术在“十五”期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与此同时,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都作了类似的部署。为此,我建议省委省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快步伐,争取早日建成“数字山东”。

“数字山东”,即信息化的山东,是以全山东省为对象的数字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信息集成及应用系统。它将全省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信息通过数字化和计算机处理,最大程度地集成和利用各类信息源,快速、完整、便捷地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实现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信息化。“数字山东”的建设必将提高我省政府决策能力和效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产业竞争力,使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达到国内的先进水平。

“数字山东”的建设内容包括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构成覆盖全省的信息共享网络体系;开发和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和发展“数字山东”的技术支持体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通过微电子、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建设“电子政府",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多层次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公众信息服务网络;开发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化政策法规环境,有效管理信息资源,制定投融资政策;建设“数字山东”人才队伍,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我省全社会的信息化和信息技术技能。

“数字山东”的建设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建议有关部门在作出长远规划的同时制定短的实施方案。可先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数字山东”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关键应用技术和应用软件产品,统一标准规范,引进和培养信息人才。争取在我省“十五”的后两年,“数字山东”的各示范成果在各行业、各区域、各领域得到推广应用。争取用510年的时间,完成“数字山东”的建设,为我省20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