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经委系统正高职称的知识分子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的建议
我省保健委员会以鲁健字[1999]第11号文的名义发了一个“关于续办保健医疗证的通知”,上面明确规定办证的范围是:1、1996年底前评聘的正高级知识分子;2、50周岁以上的厅局级干部(含享受厅局级待遇的干部)。
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形势要求,该文件存在着这样几点问题:第一是我省省经委所属的工程技术人员正高职称从1998年才开始评定,“1996年底前评聘的正高级知识分子”规定显然不合理。因为奋斗在经委系统的工程技术人员难道比教育界、卫生界、出版界的差?在上述界别工作的与在经委系统工作的同时毕业、甚至晚毕业的、业务水平还差的人早就成了正高,享受到了保健待遇,这公平吗。是政府的行为发生失误,却要让这些工作多年的老工程技术人员承担伤害,确实是太不公平了。省经委所属的、现在年龄55周岁以上的具有正高职称的研究员,这几年来,一方面随着成果的增加,名气的扩大,工作越来越多、越来越重,有业务的,还有社会的。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大,精力越来越不济,疾病也越来越多。工作忙,时间紧,小病舍不得花时间去看,到得了比较严重的病,看病时已举步艰难,可这时拿药难,住院更难。作为与共和国一起长大的老知识分子,要求的只是看病时方便一点,需要住院时不要人为地设置障碍,在病房时不受到歧视,能使他们少生大病,生病时康复得快一点,以便能有更多一点的时间,进行工作和研究,争取多发一点光,多发一份热,这种要求难道不合理吗?第二是为什么厅级干部50周岁以上就可以,正高级知识分子55周岁以上的都不行?
关于这个问题,我去年就有相关的提案,省卫生厅包厅长在现场答复时也坦承以前的有关文件忽略了省经委系统的正高知识分子,答应会后研究,但至今时间又过去一年,问题仍没有落实。因此,我建议:
省卫生厅和社会劳动保障厅能抓紧落实,给省经委系统年满55周岁的正高知识分子办理保健医疗证,因为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