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五次

关于抓紧调整好国有企业和政府关系的建议

2006-03-21    浏览次数:3513    返回列表

关于抓紧调整好国有企业和政府关系的建议

 

我国入世了!是机遇,更是挑战。

入世遇到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因为,加入WTO后,不管我们喜欢还是不喜欢,也不管我们是习惯还是不习惯,WTO的游戏规则我们的企业必须遵守,我们的政府也必须遵守,我们的国有企业和政府间的关系同样必须遵守。

为了应对入世,为了处理好国有企业和政府的关系,我提出以下建议:

1、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政企不分使政府无法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所有者不到位和政府越权干预的现象。必须把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公司应成为名副其实的公司,政府领导兼“董事长”、“总经理”的现象再不能继续存在了。要使企业每一部分股权都有排他性的股东行使所有权,所有者代表进人企业,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使股东具有最终控制权。

2、建立企业退出机制。

只要搞市场经济,企业就会有生有死。国有企业之所以有生无死,就是因为有政府扶持。在市场竞争中,政府对个别企业的输血,是对其他企业的歧视,明显不符合市场竞争规则。政府对企业的支持应表现在,对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有扩张发展的环境,对那些丧失竞争力的企业有退出市场的通道。“重点保护企业”的牌子该是在我省彻底消失的时候了。

3、完善国有企业职工流动机制。

企业必须有权按照其生产需要,决定用工数量和结构,不能让企业为维持社会就业率长期保留大量冗员。职工有权寻找最能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使人员流动成为可能。

4、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

我们长期以来是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人世后这种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要加紧分流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工作,使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作为政府则用企业的税收积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只有这样,国企才有可能和其他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

5、培育和规范资本市场。

今后,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国家不应再注人资本金。这类企业的发展,主要应依靠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而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的培育完善,有待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联手合作。

6、逐步规范市场准入制度。

企业是产权主体,也应是投资主体。政府减少国有投资风险的基本做法应当是使所有者的权、责都到位,激励和约束来自所有者,而不是政府替企业做出投资决策。应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策企业进人或退出哪个市场,除涉及公共利益部分之外,不应再搞政府审批。

为突出通用性,以上所提的6点建议比较简洁粗放,但政企分开的中心突出,操作指向清晰,希望省府有关部门能采纳和研究实施办法。中国的问题很多,山东的问题也不少,但集中起来还是有限的,若能把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真正处理好了,中国和山东的发展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