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资源,刻不容缓!
以下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寄给我的一封信,他殷切地希望我能把它作为提案提交给有关部门,以求保护济南市的环境资源。文中字字句句,包含着人民的企盼,行里段间,浸透着对济南环境被破坏的忧伤。我没有理由拒绝,我甚至都没有办法改动其中的一个字。为了表示我对这位普通公民的尊敬,我抄录全文作为本提案。
尊敬的市长,
您好,
笔者是一个普通的科技工作者,曾于上周末散步到羊头峪附近,看到满山遍野的红黄绿色,异常秀丽的山峦,惊叹大自然给予我们这座城市的恩惠是这样的丰厚。
但令人十分不安的是,这些独特的环境资源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荡然逝去。
因为,笔者看到,有大量的建筑正在吞蚀着她。如济南外国语学校开元东侧、南侧、北侧的山坡,被施工者无情地摧残。尤其是外语学校东侧,不知是哪家单位将山体刀削一般劈开,民工棚随处搭建,树木成片被毁,整个羊头峪的山坡,伤痕累累。山坡上的别墅密密麻麻,象是农村的无规划的村庄。说的不好听些,给人的感觉是:“这个村真富啊!”据说这一带禁建两层以上建筑,但象济南外语学校、中联花园,却建起了4-6层的建筑,据说K51路车站终点东侧又在建8层建筑。我想济南的其它地方也同样存在着类似情况。请有关部门的领导多到这些工地看看,不要回避、要敢于制止这种行为。
劈山造地,毁灭资源,这是六、七十年代才有的愚蠢行为,居然在倡导自然保护的今天还会发生,难道不令每个生活在这座城市、受其恩惠的居民所不安、所痛心吗?
笔者不能得知,济南的城市规划、城建部门是否允许这些建筑和破坏性开发或者有规划,无监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倘若如此,则是每个济南的居民所决不能原谅的。如果是为了经济上的原因,来破坏这些不可再生的资原,则是观念、策略上的错误。因为,绿色的保护,绝不仅仅是使人们得到视觉的益处,它对济南的环境条件,如净化空气、降低气温、水土保持等等均会大有益处。得与失,我想大家不说自明。为了短期的经济利益,去出卖、开发这些被称之为城市“绿肺”的地带,实在是一种非常自私、损人不利己的,短见行为。
在上海,政府拿钱买树搞绿化,对青岛、大连、厦门等城市的规划,不知济南的有关部门是否有感。那里的建筑规划错落有致,绿化地带随处可见,建筑物之间留有充足的阳光和空间,近山、傍海地带,绝物高大建筑,使人在路上既可看到山景、海景。
笔者并非是说,济南的规划为最差。比起某些大城市来讲,我们有其长处(笔者对广州、武汉、郑州等的规划、建设不以为然)。但是济南完全有优势、有理由做的更好,更有特色。我们大可不必与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比高楼大厦。济南的特色应为“湖光山色”,应充分保留一些家家泉水、户户垂杨式的旧街旧巷。高、大建筑的建设不要有随意性,一定要有充分慎重的规划,切勿影响干扰传统建筑。
因此,本人有以下建议,望有关领导能够责成有关部门思考:
1. 尽快制定有关自然、环境、绿色保护法规,具体规定哪些位置属保护性地带。
2. 有关城市的重大规划要有透明度,要听取各界人士及市民的意见。象上海那样,将城市的近期和远期规划做成模型,或登在报纸上,让大家知道,以便提出意见。
3. 在济南的所有近山一带,留出一定空间(如500米或更多),禁止或停建这一带的项目,或改变现有规化,不得建两层以上、有障视线的建筑。在开阔的山坡上植树养花,修一些游乐设施,修一条旅游路,使路靠山一侧能完全看到山景。这样,一是有利观光,二是有利济南的空气流通。形成群山环抱城市,而不是建筑围绕、遮掩翠山的态势。
据说,济南正在规化南部山区的开发。以本人所见,应该非常慎重地开发南部山区。最好不要开发这块“济南的绿肺”及水源保护地,起码不要象山的北侧那样受到破坏。不要再让高大的水泥建筑将美丽的山景遮掩和破坏。
4. 小区规划避免见缝插针式规划,留有绿地、空间。“XX花园”不能空有其名(学学大连、青岛等)。建好的小区不得再穿插,增建建筑物。
5. 护城河以内、以外重点景点周围,禁建高楼大厦。在这方面,三联家电大厦、彩云大厦金龙大厦是最大的败笔。
6. 希望五龙潭至共青团路之间能建成有济南传统特色的建筑,不要重踏上述覆辙。也不要象趵突泉西侧及剪子巷那样,将原有的小桥流水式的街巷破坏。应恢复以前的五龙潭周围的原样(笔者曾在70年代在此游泳、玩耍,那时的泉水、街巷非常有特色。可惜已记不得名称,好象叫姜家泉,旁边还有一庭院,内有池塘、泉水,还常办展览)。
7. 芙蓉街的建设,应吸取我国其它城市的教训,不要建成“四不象”的旅游商业街,也不要搞成象影视城似的仿古建筑。应在保留原有风格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否则,老济南的容貌,只能留在老者的记忆中了。这方面应多学学欧洲老建筑的保护及重建。可请教一些欧洲的同行及中外审美学家、美术工作者。这方面一定要有超前意识,不能仅凭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志。
8. 规划、监督部门严格执行法规,严格限制、监督开发商的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偷改图纸(以小改大,以低改高。据说有很多违章建筑就是这样建成的),改建、增建、偷建、乱建。违章必纠、严惩不怠。
以上建议,不一定完全得当,但诚望领导重视,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保护我们的不可再生的环境资源、文化遗产,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盼有回复。孟先生。2000.10.29。山大路212号1号楼3单元502,邮编250014。电话139053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