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

关于纠正在留住人才问题上的两种错误倾向的建议

2006-03-16    浏览次数:1907    返回列表

关于纠正在留住人才问题上的两种错误倾向的建议

 

要解决人才问题,首先是留住现有的人才。

在留住现有人才问题上,我省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本建议认为有两种错误的倾向必须克服。

第一种错误倾向是一味地封官许愿,以钱开路。有这种倾向的同志认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在物质上、地位上许高价、给重金,就一定能留住人才。

不能否认,提高欲留人才的生活待遇和政治地位是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以后我们要继续努力去做的长期工作内容。但有两点一定要注意:一点是我们在做这些工作时不是对某个人,而是对整个科研队伍。若只是对某个人这样做,一方面伤了绝大部分科研人员、知识分子的心,另一方面使收惠的人才被孤立起来,这不仅对他的工作不利,就怕他会产生“唇亡齿寒”的感觉,到头来他也想走,我们落个两头不讨好。另一点是科研人员大多有报国热情和清高秉性,盼望早出成果往往是他们的“英雄本色”,所以他们最想得到的是比较优越的研究和试验条件,比较杰出的助手。要注意营造一个使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绿色环境”,具体说:就是以事业凝聚人,以创新吸引人、以爱心团结人,以机制稳定人。要进一步探索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人才激励机制,使人才获得发挥聪明才智的广阔空间,同时在这个机制中通过市场体现其自身价值。目前的机制是官本位。人才要想得到好的发展空间必须当官,必须兼上官职才可能有条件搞科研。可是一当上“官”又什么问题都来了,上面的迎送,左右的周旋,下面的签字,文山会海,交际关系,还怎么搞科研?这种矛盾的机制不解决,高、精、尖的人才不走才怪。

第二种倾向是为了留住人才,不惜制定违反中央规定的土政策,意图通过强硬政策来留住人才。臂如我省人事厅就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普通高校毕业生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的除不服从分配的“属于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外,“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不得对高校毕业生收取其他费用”的条文不顾,强行向去北京等外地工作的统配统招本科生收取每人4000元的教育补偿费,不缴就不给报到证,缴了还要强迫人家在表示自己是“自愿缴”的文件上签字。这种做法就是极为错误的!

应该说,人事厅的本意是为了留住人才,动机是善良的。但是这种处理方法不仅公然违背了组织原则,而且效果极坏。首先是这些缴了费的、心里有气的大学生到北京等外地一宣传,十分有损山东及山东的党、政领导在外地、尤其是在首都干群和中央首长中的形象,而且这种政府强制他们弄虚作假的心理危害更是贻害无穷;其次是这些学生家长的言论又对我省领导、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关系极为不利,成为一种不安定因素;而最要命的是这种作法使一些原本准备来山东的人才又缩了回去。因为,一个自以为是、置中央明确规定而不顾的环境使他们缺乏安全感。这再一次证明了江总书记最近说的:“全党必须痛下决心刹住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两股歪风”。“现在发生的一些严重的突发事件,有些让人想都想不到的事件,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切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贻害无穷。不要认为我上述讲的话是无稽之谈或杞人忧天,我每一句活的后面都有具体的例子和事实。总之,要想留住人才,有时还得痛痛快快地让人才离开,这正是唯物辩证法的精华所在,个中的道理,一定要搞明白,并在实践中付诸行动。

因此,我建议:

1、制定一系列有益于加强知识分子、尤其是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科技带头人地位的有关政策。具体表现在工资、住房、通讯通信、医疗保健、出门用车、差率费报销、工作和学习的时间安排、休假疗养、所得税费率、离退休待遇等等一系列问题上的优惠政策和规定。使得科技人员、尤其是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科技带头人的经济与政治地位即使不兼任×××长,也在国内各阶层中,令人称羡。让整个社会羡慕知识分子,而不是去羡慕大款,羡慕明星。

2、各级党政领导人要定时、经常地听取和了解知识分子、尤其是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识分子、科技带头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既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又及时替他们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帮助他们从文山会海、人事交际、关系应酬中解脱出来,既是他们的领导,又是他们的知心朋友,更是他们的后勤部长。想尽一切办法改善他的工作和试验条件,使它们能够集中精力、心情愉快、得心应手地去搞研究、做试验,完成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任务。试验条件实在不能具备的可帮助他们在国内外寻求合适的地方“借鸡生蛋”,从政策上、法规上、行政上切实帮助他们完成借“鸡”和生“蛋”的过程。这才能留住一部分拔尖人才的流失。

3、用“不养人才而用人才”的新观念制定有关引进人才的政策。对我们需要的人才,有的调入有困难,可以不调入,但通过灵活的形式为我所用。北京的、上海的、日本的、韩国的和西欧及美国的都可以,利用柔性政策使他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为我省的科技创新、经济发展服务。把“山东人才”扩展为“可为山东服务的人才”。充分利用因特网、飞机、铁路、高速公路等现代化的方式实施山东新世纪的人才工程,建设山东的现代化。

4、针对目前省内确实存在怀才不遇和人才使用不合理的情况,建议建立简洁、通畅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对压制人才和阻滞人才合理流动的单位和领导,要坚决予以批评和处罚。

5、做好对老年知识分子的妥善安置工作。一方面给其创造发挥余热的条件,另一方面在退休待遇上给予厚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