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

关于管道煤气公司改进“最低流量”收取标准的建议

2006-03-16    浏览次数:3544    返回列表

关于管道煤气公司改进“最低流量”收取标准的建议

 

管道煤气公司收取“最低流量”5个字,从法律的角度来评价,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因为,煤气公司已经收取了开户费,其运营成本也已经包含在正常收费标准中,由此可见,“最低流量”其实就是一些商家规定的“最低消费”,按照我们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设立“最低消费额”是违法的,作为垄断行业,有强迫收费之嫌。

管道煤气公司收取“最低流量”5个字,从人之常情的角度来评价,更是一点道理都没有。一个单位的宿舍安装了管道煤气,单身者在食堂用餐,从没用过谋气,煤气表一立方也未跑,但是照样每人每月扣5元钱,符合情理吗。再说5立方的最低流量是怎么算出来的?

燃气公司现今这样的收费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是前几年制定的地方法规所致。如果到现在还不思改进,引起众怒,煤气公司就有“灭门”之虑。这绝非耸人听闻,你却听我说来。

我国即将加入WTO,依据游戏规则,外商将进入各个领域,就包括煤气公司。如果外商进来后不仅没有“最低流量”,还有更好的服务措施,群众不找他们才怪。群众是有民族自尊心的,是有爱国主义的,但民族自尊心和爱国主义不能用来保护落后,更不能成为坑害人民群众的挡箭牌。所以说,如果煤气公司现在和广大用户关系搞得好,到时用户就是吃点亏也回呵护煤气公司,若现在就是老大自居,为了自己可以少出力多拿钱,把“上帝”给惹急了,你将来只有破产一条路。当然,外商来后,如果使煤气管道的服务工作有很大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和外商达到双赢,也不是坏事,煤气公司破产,职工失业不假,外商公司招工,许多工人得到就业也是真,但提案者还是希望我们自己的煤气公司不要走到这一步。为此,我建议:

1、煤气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地组织煤气公司的领导和职工学习有关我国入关的文件和资料,树立危机感,认真地反思自己的服务态度和思想认识,拉近自己和广大用户的距离,拉近自己和法律法规的距离,提高自身的服务素质。

2、确立一个时间表,分阶段地取消“最低流量”,可以先改收5个字为3个字,再到1个字,再取消。这养既可逐步满足用户的要求,又使煤气公司有个逐步适应的过程。

3、为了增收,在新的形势下,煤气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有益和方便于用户的途径增加服务项目,臂如帮助调校煤气泄漏自动报警器、保养煤气炉、安装煤气热水器等,放下架子,发挥自身的优势,还是有很多文章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