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

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煤气爆炸重大事故的再次发生

2006-03-16    浏览次数:4437    返回列表

采取切实措施,杜绝煤气爆炸重大事故的再次发生

 

我去年共提了16个提案,立了16个。15个有答复,只有一个没答复,这就是:“关于采取切实措施,抓好煤气铺设、运行的安全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建议”。有意思的是我的16个提案中有两个是作为“提案追踪”节目的内容上了《齐鲁电视台》的,这两个中恰恰有一个就这个提案。又是提案,又是电视节目,但这个提案的主管部门“我自岿然不动”,就是不予理睬,真是好大的架子,好厉害的定力。不过你不动,我再动,为了人民的利益,我要学习“愚公移山的精神”,老愚公挖山不止,我也提案不停,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会感动“上帝”,使这个问题得到解决的。

相信绝大部分济南人都不会忘记那年的“和平路煤气大爆炸”事件。提案者曾几次和目睹这次事件的人交谈,发现这些人至今仍谈虎色变,不寒而栗,可见其影响之深之远。

如果说那时济南市还只有很少部分人使用管道煤气的话,现在管道煤气的规模就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了,这就意味着再发生煤气大爆炸的可能性更大了,这绝不是讳言耸听,而是一个谁都能理解的事实。

就在去年我的提案交上不久,潍坊就发生了煤气爆炸,对此,《齐鲁电视台》“提案追踪”节目作了专题报道。时隔不久, 620日上午8时许,济宁市在市中区西孟村永兴小区2号搂,又发生了住户煤气管道爆炸,且四层住户的煤气因自燃引发了大火,浓烟滚滚,当时一些居民尚未撤出楼房,一些居民则站在楼下观望,随时有再次引发爆炸的可能。民警们冒着危险与赶到的煤气公司的抢修人员一起灭火,控制了火势,速疏散了楼内、楼外观望的居民,将他们转移到安全地带,幸无人员伤亡。据查,此次事故系煤气公司用中压输送居民户煤气所致,而到户煤气本应是低压输送。在此后不久,安徽省合肥市杏花镇四河小区一幢居民楼又因小区液化气管道泄露发生爆炸,死亡11人,另有5人重伤。

由此可见,在发展管道煤气的同时,若不注意加强使用煤气的安全教育,不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我经常想,为什么我们不能防患于未然,非的要等到大爆炸造成严重的死伤后才来管呢?为此我建议:

1、用认真再认真的态度做好煤气管道的铺设和安装工作,这里先抓安装工的素质,一定要挑选工作认真、技术好、责任感强的人来进行这项工作,安装的地方和安装的人都要建立档案,以便将来必要时可以追查责任。尤其注意一点是千万别召几个临时工应付应付就完事。对工程要有专门的人和专门的安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层层把关。同时有群众举报、报警和咨询的专门通道和方法。

2、各级政府要做出专门安排,通过各种途径和各种形式进行管道煤气安全使用的普及宣传,就象宣传“婚姻法”和“计划生育”一样地进行,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事实上,安全使用管道煤气确实和它们一样的重要。

4、现有的煤气使用中存在很多问题,臂如自动报警器不管用,我发现不少地方安装煤气时对此根本就不进行试验。煤气公司的抄表员倒是很准时来抄表,但从没见过煤气公司认真、定时地来检查检查,使用设备是否漏气、报警器是否有效,也很少见到煤气公司关于安全使用煤气的宣传材料。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是煤气公司对用户的安全不用负责的机制造成的。因此,必须用法律规定,煤气公司对煤气的安全使用负有直接责任,如因煤气公司的工作失误造成的煤气爆炸伤亡事故,煤气公司的有关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当然,有责也必须有权,应该给煤气公司相应的权力,以便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煤气使用的安全。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本提案能给我们的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个醒,敲个警钟,真诚希望我担心的第二次、第三次煤气爆炸不会在济南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