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

关于在济南市建设“马路拉链”的建议

2006-03-16    浏览次数:1469    返回列表

关于在济南市建设“马路拉链”的建议

 

“马路拉链”是大家讽刺城市建设没有规划,崭新飘亮的马路刚建成不久,为了安装管道,便被掘地三尺重新挖开,尔后,旧伤未去,新痛又来,又为了安装什么线路,刚刚打好的“补丁”,又得第三次、第四次撬开这种现象的。今天,我却反其道而用之,建议在济南市建设“马路拉链”,以彻底解决“马路拉链”现象。

“马路拉链”现象存在已久,群众反映很大。记得电视上播放谢玉堂市长在回答群众质询时说:已经引进一种打洞设备,从此“扒路军”就将失业了。当时,对此我就持怀疑态度。理由有三:

1、是这种设备世界上确实有,但是面对地下现在乱七八遭的管路、线路布设状况,她也是没有办法的。前几天就发生了施工挖坏电缆,状告到法院,一查发现原来图中的位置标得也不对,后来只得各打五十大板解决。所以要想不扒路,首先需要把现状模清楚,不把这个基础工作做好,怎么也不行。

2、是这种机械虽然可以不在表面留下“补丁”,却没法解决城建规划中电信、煤气、自来水、供暖气、脏、污水等各个部门如何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问题,总不能一会让这个这样打洞,过几天又让那个那样打洞,再过几天再让这个这样打洞吧,这样做法,这些洞在地下不碰头才怪呢。

我们细细分析,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现实:那就是要想让这些部门都能有长期稳定的规划,各个部门间的规划又要协同一致,确实不是容易的事,何况因为发展导致规划调整也是正常现象。所以,从实际出发,为了解决“马路现象”还不如干脆因势利导,主动地在每条马路合适的地方安装“马路拉链”。为此,我建议:

1、化大力气,把济南市的地下情况彻底查清。这项工作很艰巨,但意义极大,它不仅是解决“马路拉链”问题所必需,也是将来济南市城市发展所必需,所以一定要把它办好。那位领导把这项大事办好,必将流芳百年。

2、在每条马路的适当位置,都建一条“管路线路敷设通道”。其尺寸以操作人员在其中能舒适的工作为原则,臂如截面尺寸为:宽1.2米、高2米,结构坚固,不怕挤压。两侧为布线、布管平台,中间为通道。上面设可拆式的顶盖,必要时可以起开一块或几块以便施工,使之成了名副其实的“马路拉链”。

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分段施工,滚动发展,逐步完成。我想,只要坚持不懈,大约5年左右能全部建成,到那时候,济南市的“扒路军”才真正失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