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次

关于大力支持兴办“托老所”的建议

2006-03-16    浏览次数:2604    返回列表

关于大力支持兴办“托老所”的建议

据权威部问披露,我国有60岁以上的老人1.2亿元,而且正以每年3.37%的速度快速递增。按世界惯例,如果老人占总人口的10%就进入了老龄社会,我国距此比例仅0.1亿之差。而北京、上海等一些城市已经步人了老龄社会。因此人口老龄化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将会随之出现,倘现在不抓紧想出良策,社会将面临严峻形势。

独生子女增多,家庭人口减少,年轻人承担的养老但子越加沉重,一人要面对几位老人的现实,不说生活、工作和社会发展不允许他们离岗养老,就是不工作也难以尽孝。所以,老年人的医护、生活服务、精神服务等一系列问题,不是哪一家哪几户的问题,而是社会问题。尤其在城市,更应像当年解决“入托难”那样来解决当今的“托老难”。

针对上述形势,一方面建立面向社会、自负盈亏的“托老所”、“福利院”已刻不容缓。另一方面也是兴办“托老所”的有利时机,条件、形势、认识均已成熟。农村剩余劳力多,城市下岗分流人员多,一些企业破产、停产、或被兼并,所以,场地、护理人员资源都十分丰富。只要国家扶持,社会支持,家庭全力以赴,托老问题的解决也不会太难。这是分流的好办法,也是再就业的新途径。为此,本提案建议:我省政府应该召开专门的会议,下发专门的文件,制定专门的法规条例,迅速引导、扶持和发展“托老所”,使其成为新形势下的新产业,此举实为一举数得知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