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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岛是中国领土的铁证----慈禧太后“诏谕”

2012-09-15    浏览次数:9476    返回列表

1893年*鱼岛已是盛宣怀家的地产

管楚度  许云飞

 

首先,我抗议我个人网站的主管,你为什么把我文章的题目以及文章中“*鱼岛”都改成“*******”了,难道你也是日本人?

日本野田内阁与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妄图使用演双簧、切香肠的诡计,达到窃取我国领土*鱼岛的目的。为此,野田拨款20.5亿日元,与所谓岛屿“所有者”栗原家族签署购岛协议,以完成“国有化”,阴谋窃取我国******,使之合法化。

实际上,属于我国的*鱼岛、黄尾屿、赤尾屿三岛(清末时称钓鱼台、黄尾屿、赤屿),早在189310月,由慈禧太后通过“诏谕”将其赏给了盛宣怀(见诏书复印件),成为盛宣怀家的地产。


 

此地产的地产证书(诏书)由盛宣怀法定后裔徐逸女士保存。此“诏谕”披露时,徐女士已入美国国籍,但今日尚不清楚,她是否还健在。

诏谕原件是棕红色布料,长约59公分,宽约31公分。上方正中印有“慈禧皇太后之宝”御玺,朱色,四方形,每边为11公分;在“慈谕太常”四字上,盖有慈禧皇太后“御赏”腰章,朱色,椭圆形,长径7.3公分,短径4.8公分。这是光绪十九年(1893年)慈禧皇太后颁发的诏书,赏给后来出任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此事发生在日本合并琉球(1879年)之后14年。这一点足以证明钓鱼台列岛并不属于琉球的领土,而是中国的领土。

诏谕的英文译文,已列入美国第92届国会第一会期记录1971119出版的第117卷,169期的17967页。为此建议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纽兰女士先查阅一下上述文献。1971年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及美国国务院根据上述诏书 ,认定徐逸女士对钓鱼台的所有权。纽兰女士称*鱼岛为尖阁群岛,这岂不是国务院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我们奉劝纽兰女士别再在庄严的外交会上信口开河了!